12月23日,“幸福养老 牵手年金”论坛暨2015年江苏养老保险论坛在南京举办。本次论坛由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养老、太平养老、泰康养老承办。论坛就中国养老保障现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研讨了当前中国养老环境下,保险行业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中的重要地位及优势。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包括包括国家基本社保、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支柱养老保障。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约占养老储备的80%,但投资收益相对偏低缺乏保值增值的能力;由企业层面建立的企业年金养老储备虽收益较高,但总量不高,能覆盖的企业与人群也不多;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主的第三支柱,也还没有发展起来。
保险行业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8月国家出台保险新“国十条”,赋予保险业一个新的发展使命,明确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江苏保监局副局长刘昇表示,“新国十条”和“省八条”的出台对于积极发展养老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我省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截止2014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79.2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0.57%。在省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前三季度养老保险业务收入340亿元,同比增长95%,同时,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持续保持加快发展的态势,保障人员从2012年的57万人发展到现在的500万人;二是企业年金业务稳健推进,截止2014年底,全省四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共为952家企业管理年金资产26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7%;三是积极经办宜兴等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人数已经达到了70多万人;四是探索推进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如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在阳澄湖附近开发了养老地产。保监会对养老保险业务首次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对个人养老保险业务做了系统的规范,从制度层面为商业机构参与养老保险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支持。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励阳在发言中强调,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江苏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总体来说走在全国的前列,总覆盖人数超过2600多万人,覆盖率达到96%以上。今年6月份江苏省正式实施了职业年金制度,这就意味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全部只由单位和财政负担,个人也必须为未来的退休保障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构架设计和多年来企业职工三根支柱构架改革方向是一致的,也是为解决长期以来养老双轨制的问题打开了一条可行的路径。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发展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障,已经成为各国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设的方向。作为养老保险基金本身来说,每年支出量和结余量现在也开始下降,对累计结余的消耗比较大,所以通过基本养老保险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的作用是有限且可持续性不足,必须大力发展年金,发展其他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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