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类人可获政府帮扶
近日,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经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惠民政策预计在本月底前可执行到位,其中4类特定对象的月养老金标准可增加50元。
此次的帮扶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
据了解,柳州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每年缴纳100元至2000元分为12个档次。根据实施方案,政府将为选择200元档次以上(含200元档次)的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即在选择100元档次代缴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并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档次。
另外,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柳州市人社局农保科负责人介绍,该方案也是今年柳州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方案预计月底前即可实施,待文件下发执行后,符合条件增加政府代缴的城乡居民,可凭缴费发票到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2015关于柳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定优惠政策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12459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