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社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有望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9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们提出的、由市人社局承办的建议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梃参加相关活动。
今年来,市人社局共收到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其中不少建议与群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反映了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市人社局逐件逐项梳理,深入分析掌握症结所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人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议案》,市人社局从两方面着手办理:
一方面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今年7月份起,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00元/月,加上省相关文件规定增加的55元,目前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为155元,以后将按国家和省的政策逐年提高;
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由于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权限在省,为落实建议中提到的同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增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收入,市人社局已将代表建议内容向省人社厅反映,请省人社厅研究同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
目前,省人社厅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在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厅正式文件下发后,市人社局将结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资金分配,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推进被征地农民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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