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及年检工作的通知》,2015年度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正式开始。具体说明如下:
2014年度吉林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3,725.67元/月。
(1)缴费基数:
养老、失业基数下限 2,235.40 元(2014年吉林市月平均工资3,725.67的60%)。
养老、失业基数上限 11,177.00 元(2014年吉林市月平均工资3,725.67的300%)。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按照此标准进行征缴。
(2)执行时间:
本次申报的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自2015年1月起生效。
(3)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20%,养老保险个人缴存比例8%;
失业保险单位缴存比例2015年1-2月为2%,2015年3月起为1.5%,
失业保险个人缴存比例2015年1-2月为1%,2015年3月起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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