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养老保险 >

河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出台,破解退休职工“三个怎么办”

 字体时间:2015-04-14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4月14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针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企业退休职工面临的“三个怎么办”。

计算标准未公布,待遇暂时无法领取怎么办?

“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经人社部门批准退休了,但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待遇无法计算,一时难以享受”。许多退休人员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对此,《通知》规定,在当年未公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前,不能及时计算待遇的生活困难人员,可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预发生活费。预发生活费标准按照最近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数计算,得出的本人基础养老金。待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从批准计发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对预发生活费进行结算并补发。解决了在核准待遇发放之前,退休职工的生活问题。

参保职工死亡,个人账户怎么办?

“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参保人员,其遗属可依法继承个人账户储蓄额,但是非正式死亡的,个人账户储蓄额如何继承”?《通知》也在这个问题上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死亡或触犯刑律被执行死刑的,遗属不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参保人员,遗属可享受职工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再次出现的,应将已经发放的死亡待遇和个人账户资金退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还后,退休人员补发其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在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期间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予以补调补发;在职人员恢复参保缴费记录,补记个人账户,继续参保缴费。

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证明了,只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即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难以明确怎么办?

哪些人员属于特殊工种人员,如何办理提前退休?《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企业特殊工种名录的通知》认定的特殊工种名录以及经省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特殊工种名录,在2015年底前完成对符合名录企业、企业的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在岗人员名单、在岗工作变动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实,为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建立相应的档案,并建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同时,建立企业特殊工种年度通报制度,每年第三季度对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整理通报。

此外,《通知》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河北省境内的,按照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或用工地参加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河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出台,破解退休职工“三个怎么办””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10544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