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县人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检工作的通知》眉人社发(2015)77号及《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审年检试行办法》要求,现将眉县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年检的人员
具有眉县城镇、农村户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截止2015年3月31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
二、年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至2015年4月20日。
地点:户口所在村、社区。
三、年检注意事项
1、享受待遇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待遇领取证原件参加年检。
2、缺少上述证件者,主动联系镇社保所工作人员进行复核确认。
3、在外人员主动电话联系村(社区)经办人员。通过打电话听声音、互通视频、邮寄近期照片等方式进行年检。
4、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或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照相关规定暂停其本人享受待遇资格。
四、年检经办机构
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各镇社保所、马家社区、青化社区
各村村委会、首善镇景贤社区、迎宾社区
五、年检咨询热线 电话0917-5547130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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