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高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的补贴 余额可继承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放心保)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并且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我省2013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保合并实施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按照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而这次提高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增加了政策惠民的力度,有利于推动居民"多缴多得"。我省提出,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我省还提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执行。
“山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10367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