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 养老保险转移】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月5日到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各界一致关注的农民工参保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进入了更为细化的实际操作阶段。
■ 农民工缴费15年可领养老金
农民工王红伟刚过完春节就从东北来到北京找工作,在向有关部门咨询如何将老家的社保金转移到北京的账户时,被告知目前还无法转移,“以前缴了5年的社保金打水漂了。”他无奈地说。
安徽凤阳的郝大文在苏州打工4年多,春节前离职时退了保。“退保时说单位缴的一部分是不能退的,当初还不如把这些钱直接发给我们。”
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有两难:一是缴费难。农民工工资收入普遍较低,而现行制度规定缴费标准较高,许多农民工感到难以承受。二是转移难。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很强,许多参保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选择退保,只把个人账户的钱领出来。
“这实际上损害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制定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望解决这‘两难’。”
据介绍,《办法》遵循“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原则,提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等。《办法》还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一系列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将可以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
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城镇劳动者统筹基金可转移
与农民工相比,城镇劳动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规模比较小。但他们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也遇到不少难题。55岁的老王有一手雕刻绝活,南方一家文化公司想挖他过去,考虑到养老保险难办,他还是忍痛放弃了。
按现行政策,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转入地担心老王这样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转入后,缴费少而领取待遇时间长,因而不愿接收。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有望打消老王的顾虑。《办法》主要在两方面做出了规定:一方面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
另一方面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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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业无需两地奔波办理转移手续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只要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或信息,就能够由转出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减少个人的责任和负担。
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筹划尽早建立健全全国查询系统。首先从农民工做起,逐步推广到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加上密码,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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