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实现30.7%高增长
2014年,佳木斯市地税局抓住3项重点,强化征缴力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实现高幅增长。全年共组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7097万元,同比增长30.7%,增收15760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民生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扩面征缴。对2013年税费信息比对出的2423户应参保未参保企业全部办理了缴费登记,对有异议的146户企业重新认定,将131户应参保未参保个体工商户名单传递给社保经办机构。加强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协作,明确了工作流程,解决了数据交换、缴费记账等问题。目前共有参保企业4740户,正常缴费3278户,按期申报缴费2819户。扩面新增企业3160户,新增费款8004万元。不需参保企业3667户。
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定率预征。加强部门协作,严格以票控费,实现源头控管。研发建筑业税费比对软件,对入库建筑业营业税与基本养老保险费逐笔比对,查找不匹配原因,及时催缴。制发《建筑业代开发票暂行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对需追征费款建立追征台账,采取开户银行划拨费款、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等措施。建筑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15612万元,同比增长6.7倍,拉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增长26.5个百分点。
大力清缴欠费。共核实企业欠费5316万元,已回收3756万元,回收率70.6%。抓好自查自报,自查有欠费企业315户,欠费额1377万元。把欠费企业分为有能力缴费、有部分能力缴费和无能力缴费户;把欠费分为可收回、可部分收回和不可能收回欠费,分别进行管理。对不能及时回收的欠费,要求企业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对不可能收回的欠费先挂账,与人保局、社保经办机构、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处理。加大追缴力度,对缴费有一定难度,但经过积极催缴能够按时缴费的企业,组成催缴小组下户催缴;对欠费额度大、催缴难度大的企业,实行领导包保,直接下户追缴;对拒不缴费的8户企业建立失信“黑名单”,采取拍卖一批、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一批、移交司法机关一批“三个一批”做法,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税费同查,共查补费款1856万元,入库613万元,滞纳金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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