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再就业培训人员申领生活津贴指南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实施办法》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实施办法》规定,东莞失业再就业培训人员参训期间可以申领生活津贴。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申领事项。
失业再就业培训人员申领生活津贴
【办事机构】: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津贴标准】:15元/天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769-12333/88236338
申领生活津贴条件
1、东莞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
2、完成培训考核后90天内实现就业或创业并提出申请。
申领资料
1、《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生活津贴申领表》;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就业单位证明或灵活就业协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4、营业证照(自主创业)。
申领程序及流程说明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向组织培训的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或者将资料递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代办;
2、组织培训的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3、市就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资料齐全,条件符合者经批准后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参训期生活津贴拨到参训对象的个人账户。
【重点提示】: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补贴款外,五年内不得申领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
“东莞失业再就业培训人员申领生活津贴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7175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