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关系全省顺畅转移

 字体时间:2013-12-26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新《条例》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近日,省人社厅对《条例》的新内容进行了解读。

《条例》修订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新《条例》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此外,新《条例》在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增加生育保障,对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新修订的《条例》还完善了医疗保障,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原由个人支付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用缴费。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新《条例》允许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实行浮动费率,对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适当下调费率,鼓励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减少裁员。

据介绍,新《条例》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保障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在全省范围内都可顺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为便于外省户籍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例》对不选择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此外,《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等特殊情形,可以不接受指定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不必每月办理领取手续。

“失业保险关系全省顺畅转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6324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