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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考点指导:失业保险

 字体时间:2013-12-23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一)失业保险的特征

建立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救济和物质帮助,以保证其生活的需求,并为失业人员的培训、就业创造机会和条件。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相比,失业保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针对的劳动风险不同;

2、主要目的不同;

3、享受条件不同。

(二)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及使用

我国目前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基金采取“现收现付”的筹集方式。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这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部分;(2)收缴的失业保险费存人银行所得的利息;(3)财政给予的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提示: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例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 )的支出。

A.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B.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C.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D.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答案:ABD

3、《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例题:某国有大型企业职工甲失业在家,若甲希望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

A.甲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B.甲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C.甲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D.甲与原所在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半年

答案:ABC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敎育网编辑整理

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不包括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自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且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两个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2)统筹安排、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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