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失业保险金将再次“提标”,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30元提高至830元。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范围为2013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13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对2013年7月至9月,已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差额部分予以补发。
据悉,此次是自2007年以来我市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利于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它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青岛失业保险金新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6319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