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标准2014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4〕19)和《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980元。
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每人每月875元。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有效期2年,如有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成都失业保险金标准2014”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5875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