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昨天,记者从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将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原来每人820元/月,提高至910元/月,其他档次保持不变。最高发放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仍维持在1530元/月的水平。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实施以后,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将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执行,即910元/月。7月中旬,增发的90元将自动打入符合条件的相关失业人员账户中。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在领失业金人员中,惠及人群将超过1万人。
据介绍,2008年7月1日,苏州市失业金标准执行最低450元/月,最高850元/月,6年以来经过7次调整,最低、最高标准接近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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