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黄岩失业保险就业管理服务处。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自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由本人持所需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1、个人缴费纪录(含视作缴费年限)审核;2、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3、领取《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1、个人缴费纪录;2、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含劳动录用备案材料、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3、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一寸近期证件照一张、养老保险手册。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从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应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每月的5日-8日(遇节假日顺延)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黄岩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就业指导和失业保险金签字申领手续。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只限本人办理,不得代办代领。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未能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的,在办理了申请补领的手续后,可以向后顺延一个月发放。两次以上未领的,视同重新就业。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由经办机构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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