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金管理条例

 字体时间:2012-10-09来源:日葵保险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人员的"活命钱",为保证其安全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失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着眼于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构建了内部、外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

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

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人员的"活命钱",为保证其安全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失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着眼于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构建了内部、外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

(一)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建立监督机制的有效措施。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征缴失业保险费的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存储和购买国债的安排等。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报的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及实施情况,实施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核算工作;负责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具体用款计划;负责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

(4)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

(二)各级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构,有权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失业保险金管理条例”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5287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