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从事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减免税费政策。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自谋职业的,可凭《营业执照》和《就业登记证》向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费作为扶持资金;失业人员配偶已领取《营业执照》,本人参与经营,可凭《结婚证》、《户口簿》、配偶的《营业执照》和本人的《就业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申请。次性领取。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均视同重新就业,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若再到其他企业就业,必须一次性退回不应领取的余额。
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后,其档案转入劳动事务代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劳动事务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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