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失业保险失业调控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失业保险制度
(一)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失业保险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有关失业保险的各项规定,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意义,对照《社会保险法》和省上出台的有关新规定,进一步我完善我市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工作制度。
(二)确保失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发放和支付。严格执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他们的医疗待遇;及时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三)继续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继续通过政策宣传、行政推动、行政处罚和扩面征缴集中行动等形式,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地将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未参保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继续加大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力度和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主动参保缴费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缴费基数稽核和清欠补缴工作力度,着重解决参保不缴费和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问题,确保全年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严格失业保险基金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会制度,按规定实行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强化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督、会计核算和财务审查管理,严格支出使用程序,确保基金安全。
(五)进一步提升经办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失业保险基础业务经办工作,为失业保险管理分析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提高失业保险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平凉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经办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费征缴、缴费记录、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业务经办环节,提升失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省市“金保”工程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总体安排部署,在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力争得到省厅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更大支持,加快推进我市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进程。在省上失业保险业务软件配发前,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联网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号)要求,做好失业保险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在一季度未,完成当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以及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和待遇享受信息的采集整理,为启用失业保险经办软件和提高失业保险管理分析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失业调控,稳定就业局势
通过落实各项积极就业政策和失业调控措施,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实现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调控目标,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一)加强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继续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联动机制。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功能的发挥,按照省上安排,调剂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含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调剂一定数额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促进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完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按照《甘肃省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工作方案》和《平凉市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完善监测手段和方法,充实监测项目和内容,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把握失业动态。通过对重点企业因破产关闭、停业整顿、经济性裁员、停产、半停产、生产经营性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造成从业人员减少(岗位流失)状况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为采取预防措施和调控失业提供依据。
(三)完善失业预警制度。依据《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的规定,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各项措施任务,做好应对严重失业问题或突发失业问题各项工作,做到积极预防、调节和控制。各县(区)也要根据当地不同时期或年度社会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以及超过24个月未就业人数比例、失业人员增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人数增幅等相关数据,制定失业预警操作规程和相关处置措施。
(四)积极开展失业预防和失业调控工作。加强对企业关闭破产、重组改制、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等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失业人员过快增加问题的监控,及早制订相关工作预案,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和失业率急剧攀升,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的规定。根据《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平凉市失业预警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工作,增强应对出现较大规模失业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做好经济结构调整中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做好跟踪监控。企业在破产关闭、停业整顿、经济性裁员、停产、半停产、生产经营性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下,确需裁减人员时,人社部门要及时做好跟踪监控,准确掌握职工经济补偿金、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和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做好处置预案,预防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配合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严格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的政策,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将关闭破产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作为重点,指导帮助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待岗、转岗、转业培训,提高职工重新就业的能力,稳定企业用工;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支持职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三)保障职工权益。对职工安置方案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社会保障措施不落实、资金不到位的,不得实施职工安置工作。职工安置前,要认真宣讲职工安置有关法规政策,安置方案要得到企业工会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认可。安置过程中,要加强指导,规范企业操作行为。安置终结后,着重做好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各项服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遗留问题,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平凉市失业保险失业调控工作要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5259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