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贵阳市将实施学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
据了解,以往,实习生发生工伤,其赔偿并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实习生的工伤维权面临一种尴尬境地。从本月起,这一情况将得以改观,贵阳市开始实施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习生工伤保险费按照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单位(含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纳。
工伤保险费原则上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约定,按照实习学生实际人数和实习时间为学生缴纳。如果是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由实习单位缴纳。省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到我省实习的,工伤保险费由实习单位缴纳。
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一旦学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将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进行认定。如符合工伤情形的,将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的待遇。
“贵阳:8月份起单位要给实习生缴纳工伤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349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