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起,江门失业保险缴费率由原来的3%下调至2%,其中个人缴费率由1%下调至0.5%,农民合同制工个人不缴费。同时,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影响,今年5月起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由原来每月760元提高到904元,上调了114元。
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府函[2013]11号)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江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950元/月调整为1130元/月。相对应的,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江门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应由原760元/月调整为904元/月。
“江门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降一半”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347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