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年,下面随中国社保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申领资料符合按要求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非本人意愿失业情形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
2、单位破产;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5、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6、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
7、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
8、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8、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
二、待遇标准
按月领取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
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注:①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②如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符合按月申领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求职补贴可领月数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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