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外来员工失业保险法规有变化
纳入省统筹后,我市外来员工缴费由原先用人单位缴费,其个人不缴费的法定,调整为与本市职工缴费法规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制合同工仍可以选择本人不缴费)。
同时,缴费基数统一以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下限标准按照省里统一法定,逐步提升至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厦门失业保险老员工如何变更身份(外来员工)
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外来员工,由税务部门统一将其参保身份“外来工”的缴费法规调整为与本市职工一致,自2023年1月1日起其个人需缴纳失业保险费,若需变更为“农民制合同工”身份,则操作如下:
2.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点击“查询”,根据查询结果点击“变更”;
3.在《职工个人参保身份变更登记表》中选择“新参保个人身份”为“118-农民合同制职工”;
4.系统将提示“参保此身份需为外地农村户籍,其本人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确认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身份变更。
温馨提示:如用人单位未申报未缴纳当月社保费的,外来农村户籍职工选择按“118-农民合同制职工”的身份变更为当月生效。用人单位已申报未缴费可以直接作废申报后,变更按新的身份申报相关费款。如用人单位已缴费,则身份变更从次月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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