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指南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长沙失业金期间死亡可以申领死亡待遇。长沙失业保险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应该如何申领呢?具体怎样操作呢?哪些情形下不能申领呢?
【承办机构】:失业人员所属街道社保服务中心
【申领项目】: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办结期限】:3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1-84907659
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
不予申领情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计划外生育、自杀、酗酒、吸毒以及蓄意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病、伤、死亡者,不得申领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申领资料:
1、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2、死亡证明;
3、火化证明;
4、关系证明;
5、抚恤对象相关证明;
6、无固定收入证明。
申领流程:死亡家属携带规定资料到相应社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即可。
【补充说明】
1、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补助。
2、长沙失业人员死亡待遇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2457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