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和统计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
城镇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本人失业前身份的有关证明(毕业证书、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改劳教释放证明、退学证明等),有关专业技能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失业证”。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信息资源是制定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调查和统计,是掌握失业保险信息的主要渠道,同时失业人
员登记还是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说,没有这项工 作就没有分析,没有分析就无法进行科学决策,这是失业保险工作发展的技术基础,是决策科学化的技术支撑,是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适应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要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进行这项信息工作时必须做到:信、效、用。
信,就是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就是要保证信息的可信度,做到信息与事实相符合。这就要求建立起科学、统一的登记、调查、统计指标体系,指标应具有实际价值并且口径统一。同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如实地、准确地填报数据,这样才能对形势作出准确的判断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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