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是不可以的。员工要想申领失业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在员工离职前已经缴纳满一年;
2.员工离职是非自愿离职,也就是说是被公司辞退的;
3.员工离职后要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从以上可以看出,只有在2016年离职时才能有机会领取失业金,现在已经错过了时间。
失业保险金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可以参考一下北京的失业保险赔偿标准。
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专家解答,并不是失业了就能领,需要达到几方面条件。对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月;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12333热线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提供人社政策咨询、办事指南、信息查询等服务的专业咨询电话。每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邀请市人社局业务单位(科室)负责人到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接听群众来电,并在12333栏目发布预告消息,欢迎市民致电咨询。(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三、办理程序:
1、申领失业保险金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
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016年下岗失业职工至今未就业的,只要下岗前工作单位按规定交纳了失业保险金的,完全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你2016年下岗失业时,如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当时没领,现在也可以申请。但有的地方失业保险机构会要求你将失业保险金补交到申请失业金时。
失业保险金从您失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接受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查确定申请人的资格,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考核合格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失业金的给予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给予。特别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申请,必须满足劳动者被迫停止就业的条件。如果是属于自己主动离职的,即使其它的情况符合条件,也是不能申请的。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2016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16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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