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晋城失业保险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2019年晋城失业保险金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2019年晋城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为了保障和提升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使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4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现行每人每月1130元,提高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的80%,即每人每月1360元,增加了230元。同时,对5月份已经按原标准发放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我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6月份开展差额补发工作,确保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已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6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晋城市社保中心。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晋城市建设路245号
电话:0356-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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