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最起码得有两个前提。
第一个前提是在职时,企业缴纳了失业保险,并且正常缴费时间已经满1年的。未缴纳失业保险,或者缴纳时限不足1年,或者缴费不正常的,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第二个前提是“非本人意愿失业”,比如公司倒闭、裁员等,非因个人原因,并且有就业意向,但暂时未能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要进行失业登记,并接受再就业指导与培训等。
失业保险金由专门的经办机构——就业局或者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按缴纳时限,确定发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缴纳失业保险时间重新起算。短暂就业后又失业的,就业不满1年的,可以申请前次失业未领取完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对职工因意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就业,失去生活来源,成为失业人员的一种保障和救济,享受失业保险的时候,不影响其享受医疗保险、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
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规定?具备什么条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16583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