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积极地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巢湖市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政策,2018年1-5月份,共为巢湖市371名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8.55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参保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是,职工取得初级的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的一般不超过1500元,高级的一般不超过2000元。
就业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http://zscx.osta.org.cn)或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 www.ahosta.gov.cn)联网核查等方式,对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巢湖市政府网站群人社局子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的金融社保卡账户。(巢湖市就业中心 何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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