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及稽核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我市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没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部分参保单位存在漏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拖欠失业保险费。为此,失业保险要努力做到扩大征缴面,做到应保尽保,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分步实施。
一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掌握各统筹单位的情况,特别是要掌握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农民合同制职工,第三产业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情况,还有个体劳动者从业比较集中行业的情况。
二是采取分类排队、逐户清欠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按时缴费,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对拒不参保、拒缴、少缴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执法力度。
四是对重点、难点单位,进行书面、电话、上门征缴稽核、催缴。任何拒绝、阻挠失业保险部门开展监察与稽核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凌源市劳动就业局 宋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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