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透露,贵州将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个人今后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不会产生影响。
日前,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据了解,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
同时规定,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降低费率期限从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
《通知》还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对于职工担心的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会不会对个人以后的养老金有所影响,省人社厅解释道,由于个人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因此,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个人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不会产生影响。
“有关贵州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1612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