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失业保险 >

内蒙古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字体时间:2017-08-2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20170821091724804_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

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20170821091724804_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有关规定,请各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具体调整办法为: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

                                                                                2017年8月7日

“内蒙古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15860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