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江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调整了吗?下面跟中国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文件
阳 江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阳人社发〔 2016 〕 26 号
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社保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根据要求,从2016 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0.75%上升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升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反映。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阳 江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2016年1月28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文件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粤人社规〔 20 15 〕 8 号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 15〕24号)和《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2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适当调整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16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的市,基准费率按照全省统一的用人单位费率0.8%执行。政策执行期到2020 年底。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制定本地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具体方案,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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