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失业保险金上调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上调了!随着2015年11月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式调整,缙云县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也随之上调。
据悉,11月起,缙云县的失业保险金按新的标准进行发放,由原来的1350元/月上调到1530元/月,失业保险金也由原来的1013元/月上调为1148元/月,月增加135元,增长幅度为10%。对于已按原标准(1013元/月)领取了2015年11月、12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缙云县将于2016年1月底前对差额部分予以补发。
近年来,该县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让更多已经缴纳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享受到了自身应有的权益。截止目前,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666万余元,享受人数1400余人,使失业保险金充分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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