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失业保险 >

辽宁企业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

 字体时间:2015-07-06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日前,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个人费率由1%降至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企业按1%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7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因政策调整造成的2015年3、4、5月用人单位多缴的失业保险费将在年内分3个月逐月抵顶。

省人社厅表示,此次调整是在充分考虑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效用、减轻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促进和稳定就业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的调整,适用于全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本次调整费率的省文件下发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执行期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因政策调整造成的2015年3、4、5月用人单位多缴的失业保险费将在年内分3个月逐月抵顶。具体方式为:抵顶月份为9、10、11月,即3月抵顶9月,4月抵顶10月,5月抵顶11月。其中,对因政策调整所造成的企业单位2015年3、4、5月多缴的个人实缴费款,将在9、10、11月应缴的个人部分进行抵顶;对因政策调整所造成的非企业单位2015年3、4、5月多缴的统筹和个人实缴费款,将在9、10、11月应缴的统筹和个人部分分别进行抵顶。

据了解,执行该项政策后,全省每年将减轻用人单位(不含企业)缴费负担1.5亿元,将有664.3万职工受益,可减轻职工个人缴费负担总计12亿元。同时,个人领取失业保险的待遇并不会随着税率降低而变化。

“辽宁企业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11158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