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部发布消息称,将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同时,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交由各省级政府自行确定。
人力社保部表示,此次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要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和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
对于各地如何确定费率,人力社保部提出要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就此,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的费率会如何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失业保险费率执行的要求是单位缴1%,个人缴0.2%,两者加起来也远低于降低后的2%国家标准。至于北京是否会再行降低费率、降低多少,确实还在进行测算、研究,目前尚无法确定。
据悉,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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