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 失业保险费】1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今年我省阶段性降低包括郑州在内5市共计22个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费率。其中,以我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476元计算,参保职工年内平均少缴99元失业保险金,且不影响日后待遇。
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调整方案,我市列入调整范围的地区包括:郑州市市本级、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郑州高新区、巩义市。由于各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保险金当季申领人数、基金支出情况等不同,各地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幅度、调整期限也各不相同。其中,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1.6%不等,个人保险费率有1%下调为0.5%~0.8%不等;而调整期限也分别为9~12个月不等。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职工究竟能够享受到多少实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测算决定,2009年郑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计划调整为13520万元。其中,以郑州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476元作为参照值计算,由于郑州减免期限是9个月,调整后参保职工个人今年可以少交99.3元,而企业可以少交198.6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论各地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幅度如何,都不会影响参保者今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在方案出台前,各地参保企业和职工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多交部分可以冲抵下年度的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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