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制度。
二、失业保险实施范围有哪些?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三、用人单位如何缴费?
答: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还要同步参加失业保险。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未及时参加失业保险的,市就业管理处将根据同期该单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情况予以核定参保人数并依法征缴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须在每月月初在开设的纳税帐户中存足失业保险费款,并在1 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人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单位缴纳部分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职工缴纳部分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统一换算为人均绝对值计缴2004年7月起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1020元。
五、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员每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省政府确定的统筹地区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确定。2005年度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392元,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的,按其失业保险金的l 0%(即39.2元/月)享受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的,按其失业保险金的5%(即19.6元/月)享受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六、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如何确定计算?
答: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问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七、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答:用人单位应将失业职工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失业职工档案移交手续,换取“失业职工报到通知书》,并在3日内将《失业职工报到通知书》送达失业职工。
八、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九、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失业职工报到通知书》到市就业管理处办理失业登记,市就业管理处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核定,发放《职工失业保险手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从核准的次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延误失业登记的,应扣减其延误登记
的享受失业保险金。
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一)失业人员因患病住院,负担医疗费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医疗费补助。
(二)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抚恤标准,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免费享受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的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并可以按规定参加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十一、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经办机构或者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我市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l 8年来,为促进深化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和首先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制度,给付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次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部分资金用于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活动,帮助其中半数以上人员重新走上就业岗位,实现了再就业;第三,支持了企业改革。实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了从企业走向社会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了企业的压力,推动了改革措施的顺利出台和实施。
个人缴10.2元 公司缴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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