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调整
从江阴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提高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该市刚刚出台相关政策,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起,由原先的1480元/月调整为1630元/月;下限调整执行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从原先的689元/月调整为780元/月。执行对象分别为当月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据统计,本次失业保险金待遇再度提标,全市共涉及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2726人,涉及调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从2014年12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
知识普及
什么是失业保险?它有哪些特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为城镇除行政机关公务员、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什么是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由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2015年江阴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调整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10137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