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自2015年2月起(费属期为2015年1月份)我市地税部门将为全市企业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切实落实省政府社保减负新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保险费率将由3%调整为2%。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下调实行"双下调",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下调为 1.5%,同时,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也由本人工资的1%下调为0.5%,下调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据测算,该项新政将为我市9.5万多户企业减轻负担2.9 亿元。
新政策的实施将帮助推进我市扶工兴贸、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同时也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温州首次双向下调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
温州市地税局透露,温州市本月起下调企业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由原来的3%降为2%,其中个人部分缴费例下降了一半。这是温州市首次双向下调企业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将惠及温州市9.5万余家企业(包括工业企业与商贸企业)及其职工,年涉及金额为2.9亿元。
失业保险费是一项全国统一缴纳的规费,目前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为3%,其中用人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比例为1%。此次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调到2%后,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调整至1.5%,而个人缴费比例则下调至0.5%。
市地税局规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调的时间从费属期2015年1月份起,即企业与个人从2月份申报缴纳开始享受这项优惠措施(注:费税的申报缴纳比日常月份晚一个月,1月份的费税2月份才申报缴纳)。
为减轻企业负担,此前温州市曾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但均只是涉及企业缴纳部分,并局限于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从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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