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新规知多少?
近日,我市出台2015年最新生育保险规定,首次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从此,生育保险在我市真正实现全覆盖。来听淮安台报道【生育新规】
据悉,我国的生育保险政策最早是在90年代推出的,起初只是将城镇企业职工纳入参保范围中,后又将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的城乡居民纳入其中。09年相关政策再次调整,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其中。至此,生育保险已经覆盖和城镇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劳动者。淮安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生育科科长张葵八:“这一次调整我们又增加了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参保 ,也就是说从15年的元月1号起 ,我们生育保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据了解,本次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以及计划生育奖励假期的参保职工,都将从以往的不领取生育津贴改为领取。对之前已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且属于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将不再支付其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人员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均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本次调整中,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也有所降低。张葵八:“这次调整降低了企业的缴费比例,由以前的按照企业工资总额0.7%到1%之间,全部降低为0.5% ,全年减少企业缴费2700多万元,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此外,我市的生育保险还将按照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进行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将实行按单元、病种、病种分值付费,并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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