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妻子生二胎,他跟单位请护理假时遭拒绝。“老婆生孩子,丈夫陪产,请几天‘护理假’不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吗?”他说道。记者从南京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男士的“护理假”只有生育第一个孩子时享有,而且要满足诸多条件。
张先生和妻子已经领取了二胎准生证,算是合法生育二胎。下个月宝宝即将呱呱坠地,他想休假迎接宝宝出生。“我们是晚婚晚育,在公司请护理假的时候,公司说无法批准。我们公司性质是外企。因为公司需要官方的明确答复才能准假,我特意上网研究了政策。个人觉得政策是支持二胎15天护理假的。”他想知道,南京市二胎有没有护理假?如有,是几天?
记者从南京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第二十五条:“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生育,为晚育。不过,男方“护理假”针对初婚初育并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因为张先生是生育第二胎,不在适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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