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
波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呢?小编为您提供宁波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宁波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规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7620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