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
流动人口办婚育证不用再“两头跑”
我市从本月起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今后,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可上网查询,纸质婚育证将被取代
记者9月9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将从本月起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今后,我市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都可以在指定网页上轻松查询,纸质婚育证将被取代。也就是说,流动人口结婚生子,不用再为开具证明,而在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头跑”。
18-49岁流动育龄妇女最受益
2014年,全国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个省(市)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是指依托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和重庆市人口家庭系统,建立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信息管理平台,生成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
“市内跨区县流动的18-49周岁成年育龄妇女是此次试点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我市将全面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托本市系统,实现对个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户籍地、居住地各级注册用户均可进行实时查询、查验,不再单独办理(生成)、发放、变更、注销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这样的好处是,今后在办理生育服务证及其他相关事宜的流动人口,不再需要户籍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省去了以前为了开证明‘跑断腿’的情况。”该负责人说。
个人婚育情况可上网查询
据悉,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由流出成年育龄妇女所在户籍地负责,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后,不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则由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所在居住地负责。
查验方式共有三种:输入男方或女方身份证号码;输入男方或女方姓名;输入联系电话。电子婚育证明查验需登录国家PADIS系统,实行注册用户授权制,如果不是相关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进入查询系统,因此不必担心个人隐私会被泄露。
该负责人表示,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如果在流动期间婚育情况(婚姻、生育、子女)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变更电子婚育证明内容,确保电子婚育证明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如果发生返回户籍地、本人死亡、办理户口迁移到居住地居住、退出育龄期等情况,应当及时注销其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电子婚育证明在未注销之前长期有效,流动育龄妇女退出育龄期后,该证明将会自动失效。
纸质和电子婚育证明“双轨并行”
根据改革方案,从9月1日开始,我市对流出市外成年育龄妇女对象不再办理纸质婚育证明,如本人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解释清楚相关政策后,试点阶段仍可办理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对市外流入我市的成年育龄妇女,将区分试点省市和非试点省市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对试点省市流入对象,原则上应进行网上电子婚育证明的查验,对非试点省市的流入对象,仍按现有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执行,实行纸质电子婚育证明“双轨并行”。
纸质和电子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婚育证明后,再统一取消纸质婚育证明。
如何办理电子婚育证明?该负责人介绍,流动人口需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服务窗口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填写《个人信息承诺表》,经办人员按要求现场及时核实承诺信息真实性,承诺信息与本市系统中相关信息一致的便可打印《重庆市婚育情况证明》一式两份,加盖经办单位公章后,一份交办理对象,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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