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用人单位一律为职工办理生育险
明年起,宁德市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及时办理生育保险。6日,宁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宁德市生育保险工作。
所有用人单位要为全部员工办生育险
按照《通知》,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岗非在编人员)都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费率为单位工资总额的0.35%。同时,原由财政核拨生育医疗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只有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明年起,包括公务员、参公以及事业单位人员都必须参保。”市人社局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减半征收。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或中断缴费致职工生育待遇无法享受的,其职工产假、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单独二孩”也可享受生育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行后,这些单独家庭生二孩是否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记者了解到,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男职工也享受相应待遇。参保男职工本人享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津贴和医疗费用待遇。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7月13日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出台后,我市原确定的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取消,生育费用支付调整为按省里文件规定执行。”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
妊娠并发症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能拿到多少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意见》对此也进行了明确。
生育津贴是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生育的按顺产98天计算,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的,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计划生育手术的,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生育医疗费用则包括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分娩住院期间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治疗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自胎儿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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