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单独再婚夫妇再生育条件放宽
从重庆市卫计委了解到,《重庆市再生育特殊情形有关规定》近日开始实施。其中,单独再婚夫妇的再生育条件有所放宽,比如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
在此次实施的规定中,对于单独再婚夫妇申请再生育有了明确规定,认定符合3种条件之一的,可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这3种情况分别是:
1、单独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2、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另一方已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
3、以及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且该子女的监护人为前配偶,双方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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