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来京务工的北漂一族们,有无生育保险还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的,这对解决北漂们在生育期的生活问题至关重要。下面就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北京人力资源部以及社会保障局针对2013年的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做了调整,出台了新政策。
笔者了解到,根据这一新政策,来京务工但户口还在外地的职工们从此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了!据说这是对生育保险最大的调整。因为原先在京的外来务工人员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险只上四险而不是五险。但是在2012年以后,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善,也就是说非北京户口的职工从此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了,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等。有关数据显示,现在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人们已经达到了4百万!
由于这一生育保险新政策的出台,生育津贴的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生育津贴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即有关职工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现在,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改为以有关职工的工作单位月缴费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先除以30天,然后再乘以产假天数。
据有关报道,新出台的政策针对定额支付标准也做了上调。调整后的报销生育费用水平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长大约20%,预计增加的基金支出约为2500万元。
那么新出台的政策所指的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职工在生育或者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相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已经满3个月。
第二,职工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进行生育手术。第三,就是以上条件要同时具备了。
但是,尽管新政策出台了,大家还是需要注意几点内容。
首先,对于那些原本就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有关职工,在2012年前就已经生了Baby,或者是计划生Baby享受产假,但生育津贴是在2012年后申报的,就需要按照新政策来计算相关生育津贴了。
其次,针对那些参保较晚的女性职工,从2012年起9个月内发生分娩的,就可以随时申领享受对应的生育津贴待遇了;但从2012年起9个月后才发生分娩的,而且女职工们的连续缴费也不满9个月,那么她们的生育津贴会由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第三,若相关分娩职工在自己分娩前,连续缴费还不到9个月,且分娩后连续缴费已经满12个月的,她的生育津贴就会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了。
现在,笔者已为大家介绍了北京生育保险的新政策、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及北京生育保险的注意事项,希望读者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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