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城镇参保职工,医疗待遇不变,生育津贴比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参保者,少2个月待遇。
据了解,城镇职工参保者的生育险包括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两部分。在医疗待遇上,参保者无论是“双独两胎”,还是即将实施的“单独两孩”,均与第一胎一样,享受医疗待遇。只是在生育津贴的发放上不同。据介绍,在生育津贴发放上,正常产可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3个半月的生育津贴。第一胎时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在3个月、3个半月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月的生育津贴。男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到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如果是“双独两胎”,或是即将实施的“单独两孩”就不能再享受这额外的2个月生育津贴,男职工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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