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生育险,那么所保的项目自然离不开女性的怀孕以及生产。据一位从事保险行业多年的销售经理介绍,商业生育险主要保障大人和小孩,包括女性怀孕期间发生意外风险、生产期间出现意外以及新生儿的死亡和先天性残疾等,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会增加一些住院的报销。商业生育险主要通过对一些意外风险做承保,对于部分医疗费、顺产或剖腹产的费用是不报销的,在女性怀孕或者生产时需要住院也没有相应的补贴,只作为健康险中的一项附加险来销售,并非强制购买,而且各家保险公司该产品的配置也有所不同。
某保险公司一位寿险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时候商业生育险是与妇产医院合作销售的,因为真正购买生育险的客户有限,很多女性都是因为身体欠佳,才想到购买生育险,而这种消费者的索赔率往往很高。与医院合作的主要原因是医院有专业的检测,在生育险保单生效前可以通过医院做详尽的调查,以减轻保险公司的风险。
“应该说很多公司从来就没有真正搞过生育险,有些所谓的生育险并不是真正的生育保险,只是打了个名称的擦边球而已。少数开办所谓生育险的保险公司,并不是报销生育的费用,而是承保生育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等,对于顺产或剖腹产的费用是不报销的。真正的生育保险是属于国家政策性保险,能报销生育费用,属于社保五险一金范畴内的。”某保险专家如是说。据了解,包括新华人寿、美国友邦、泰康等保险公司之前都销售过类似的生育险,但后来也都叫停销售,如今真正销售生育险的保险公司少之又少。
低保费、高保额致保险公司亏本
为什么商业生育险会一路受创呢?是消费者不买账?还是保险公司的问题?据某寿险公司一位曾经销售过生育险的客户经理介绍,之前销售生育险索赔率几乎达到了100%,出于风险考虑,不少保险公司都叫停了该产品。由于生育险是给付型赔偿,只要被保险人发生相关的意外,保险公司就要按照保单规定给予赔付。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投保人保了某保险公司保额为10万元的生育险,那么即使被保险人不幸发生了宫外孕或者其他比较轻微的意外,也同样可以获得价值10万元的赔偿,而其中的保费基金仅为200元左右。低保费、高保额以及高赔付率成为了很多保险公司亏本,进而叫停该产品的主要原因。
另外,如果某个保险公司单独销售生育保险的话,那非常容易出现这样一个现象,只有马上准备结婚生育的人才会购买生育险,已经生育过的人立即就会停交生育保险,每个人都是交了一年保险费就等着报销生育的几千元钱了,报销过后就不再交费了。基于这种情况,当然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肯做这个赔本买卖。
与社保不同,商业生育险中加强了对新生儿的保障,因此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由于是附加险,必须要在主险的基础上购买,因此许多消费者并不是一直购买,而是在怀孕前后开始购买,所以占的周期也仅为一年左右,这样一来对于保险公司又造成了一种不必要的浪费。
目前生育险正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期。首先,商业生育险不能从大的方面体现出商业保险与社保的差异,其次很多保险公司在销售时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例如,某客户在购买健康险时并不打算要孩子,但是两年后,当她准备买生育险时却发现该品种已经停售了,因为保险公司并没有承诺停售后原来买主险的客户可以继续买附加险,而且在保险法中也没有强制规定。
期待商业生育险的春天
我国商业保险的历史并不长,很多商业保险的产品都要经历一个过渡阶段,很多产品都是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目前,生育保险在中国的商业运作经验并不丰富,对于产品的设置、理赔都存在一些争议,许多相关专家也期待一个新产品的问世,来解决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
有专家表示,商业生育险作为一种补偿,还是有一定的社会需求,特别是在人才流动相对快速的现今阶段。但是怎样的设置才能让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达到共赢,这是很多人都很关注的问题。
“商业生育险的尴尬处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648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