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生育保险 >

福建2014出台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

 字体时间:2014-08-04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福建2014出台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市统筹,用人单位应按其工资总额的0.7%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为: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此外,计划生育手术也可领取生育津贴。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包括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职工因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要在统筹地以外地区或非协议定点生育医疗机构生育的,应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备案,经同意后就医。急诊或抢救的,可在非定点生育医疗机构就医。异地或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以转移接续。根据《意见》,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费统筹的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应相互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意见》指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或中断缴费致职工生育待遇无法享受的,其职工产假、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福建2014出台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6455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